销毁会计档案规定有哪些(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)
销毁会计档案规定有哪些 ♂
会计档案销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销毁前的审批
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,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,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。
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,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;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,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。
未了结事项的凭证处理
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,另行立卷,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。
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,不得销毁。
销毁程序
销毁会计档案前,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。
销毁会计档案时,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。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,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、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。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,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;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,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。
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,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;销毁后,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,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。
电子会计档案的处理
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,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、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。
销毁记录和报告
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“销毁清册”上签章,注明“已销毁”字样和销毁日期,以示负责。
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,一份报本单位领导,一份归入档案备查。
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会计档案在销毁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监督和管理,防止重要信息的丢失,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以确保销毁过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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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:
全国共有474万人报考,其中会计专业硕士(MPAcc)报考人数超过6成。
2022年:
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硕报考人数为600人。
2020年:
某学院会计学硕计划招收50人,包含25个推免名额。
2010年:
会计硕士第一年招生时,报考人数大约为8000人。
结合以上数据,可以推测2023年会计硕士的报考人数大约在 20万人左右。
建议:这些数据可能因统计口径和来源不同而有所差异,建议查询学校官网或咨询学校招生办老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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